永夜君王_第157节 首页

字体:      护眼 关灯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

   第157节 (第2/3页)

虽然扎伦本身表现出来的天赋血脉力量普通,但他是纯血,父系和母系也都十分强大。血脉觉醒和力量承继是最无法用常理来判断的,狼人们绝对不愿意冒险。而扎伦由于贪婪和私心,对自己的氏族隐瞒了获得紫血血晶的事情,也给了狼人可乘之机。

    ??千夜沉默不语,安静地看着篝火。

    ??威廉有些奇怪地问:“怎么突然不说话了?”

    ??千夜淡淡地道:“你告诉我这么多秘密,接下来就该灭口了吧?”

    ??威廉扬了扬眉毛,然后不怀好意地笑起来,“是啊,确实如此。不过,我可以给你个机会,为我做事,比如说……”

    ??他笑得一脸阳光灿烂,还伸手拍了拍千夜的肩膀。千夜没有躲,看着他的眼神变得极为冰冷。

    ??威廉这才继续道:“比如说,一直使用双生花!哈,只要这对枪还在你手里一天,罗斯那老东西就不会有好心情。而只要看到那老东西不爽,我的心情就会特别好!”

    ??已经开始紧绷的气氛,就像被刺破的气囊,顿时瘪了下去。千夜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,没好气地道:“一对四级枪而已,我马上就用不到了。”

    ??威廉摸了摸下巴上的短须,道:“原来你还不会用啊!”

    ??千夜微微愕然,他当然不会解释,自己使用血族武器没有原力属性不同的损耗。不过威廉话里的意思,似乎另有所指。

    ??威廉从千夜腰间直接拿过双生花,随即再次散发出强大的威压,巨大金狼的虚影腾空而起。他持枪的双手向中间合拢,直到枪身紧贴在一起时,异象忽生!

    ??只见枪身上原力阵列次第点亮,原力光芒勾勒出一左一右两朵美丽近乎妖异的双色花。朝着相反方向开放的花朵在虚空中徐徐转向,面面相对,当接触的刹那,枪身上突然凭空浮现一层纹路,每凋落一道花瓣,就点亮一个不明意义的符号。

    ??就在千夜眼前,双生花竟然融合成了一把双管手枪。

    ??当双花最后一片花瓣落下,两根枪管中各喷出一颗青色原力弹,在空中合二为一,轰在百米外一颗巨树上。

    ??惊天动地的原力爆炸后,巨树完全消失,原地出现一个半径十多米的深坑,地面上所有东西全部一扫而空,裸露出深褐还带点红色的土石。

    ??这是六级枪才会有的威力!双生花的原貌居然是一把双管枪?

    ??威廉气势缓缓回落,双生花又再度分开,变成了两把短枪。

    ??威廉把双生花抛给千夜,说:“看到没有,这才是真正的双生花。它是门罗氏族的一件古物,据说曾经属于某位公爵,还藏有什么秘密。”说到这里,威廉也不怎么在意地摊摊手道:“不过那些有名字的枪,全都号称有故事、有秘密。”

    ??威廉说到这里,看见千夜也在尝试把双枪融合,不由哈哈一笑,道:“没用的,你以为罗斯的后裔们为什么不用它,如果没有合适的血脉驱动,至少需要战将以上实力,还不是普通战将,你再过几年或许可以。”

    ??威廉话音未落,就见千夜身上浮起一层绯色薄雾,点点金光沉浮,骤然每个光点都开始燃烧起来,炽烈的光芒中伸展出一双光翼,瞬间舒张到了极致。

    ??枪身上凝聚起来的双生花这次没有凋零,每一片花瓣都燃起火焰,双枪融合,然后射出两颗血色的原力弹,同样在空中合而为一,轰在附近一大片灌木上。

    ??爆炸结束后,地上又出现一个深坑,比刚才威廉打出来的那个更深更大些。

    ??“这,这不正常。”威廉愕然,下意识地挠挠头,喃喃地道。随即他开始上下打量千夜,“你的血脉……”

    ??千夜自己也被吓了一跳,他原本想试一试,并没抱着成功的希望。罗斯的后裔之所以没有人使用双生花,应该就是因为没有适合的血脉,如果要靠原力强行驱动,那么到了威廉这样的位阶,可以有更多性价比也更高的选择。

    ??而千夜最开始的感受也是如此,他发现启动融合所需的原力实在太恐怖,远远超过了自身目前的能力。就在他准备放弃的时候,暗金血气上的一对小翼突然膨胀扩展,双生花融合的障碍就此消除,轰出了那足以重创战将的一枪。

    ??不过多大的威力就需要付出多少代价,这一枪就抽空了千夜大半原力,而暗金血气的展翼也让他的血气下降了一大截。这还是他的原力强度和精纯度都远超同级的情况下,换个战将以下的人来,恐怕被抽干原力都不见得能够成功。尽管如此,这一枪威力也让千夜大为惊喜。

    ??千夜回过神后,看到威廉正若有所思地打量他,心中不由微微一跳。

    ??威廉摇摇头道:“记得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,我曾以为你是哪个血族家族的新生儿。人族的血脉比圣血的古老氏族还要复杂,真是奇怪的事情。”

    ??他最后那句话,是黎明战争以来所有阵营的共识,黑暗种族一直掠夺、购买、豢养人族血脉种子,部分原因也是在研究这种奇怪的现象。

    ??“你当时没杀我,是以为我是血族?”千夜问。
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

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